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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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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概述

放射性皮炎又称放射性损伤、放射性灼伤,是指由于各种电离辐射(包括α线、β线、γ线、X线及放射性核素等)引起的皮肤系统的物理性疾病,分为急性放射性皮炎和慢性放射性皮炎。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的红斑、色素沉着及不可逆的毛发脱落、皮肤萎缩,皮脂腺、汗腺的破坏及永久性的毛发缺失,可致放射性坏死,然后形成溃疡,甚至癌肿。放射性皮炎的发病过程和严重程度与辐射剂量、辐射部位、辐射类型、辐射组织细胞特性等有关。该病早期积极治疗预后良好。

其它名称

放射性损伤、放射性灼伤

疾病分类

皮肤病

遗传性

无遗传性

是否医保

部分药物、耗材、诊治项目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具体报销比例请咨询当地医院医保中心。

就诊科室

皮肤科、急诊科

常见症状

红斑、色素沉着、水疱、脱屑、结痂、糜烂、瘙痒、瘢痕、毛发脱落、皮肤干燥、皮肤萎缩、溃疡

主要病因

长期或短期内接受大剂量射线、接受放射治疗累积量过大

检查项目

体格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

重要提醒

该病可导致皮肤癌变、放射性坏死及溃疡等,一旦发病,应积极就医。

临床分类

1、 急性放射性皮炎

急性放射性皮炎为短期内接受大剂量辐射所致,潜伏期短,一般1~3周。

2、 慢性放射性皮炎

由于长期反复接受小剂量放射线辐射所致,也可由急性放射性皮炎转变而来。潜伏期数个月至数十年不等。

季素珍 | 主任医师 皮肤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三级甲等

总述

放射性皮炎多由于短期内接受大剂量放射线,或接受放射治疗累积量过大所致。放射线不仅可使组织细胞DNA发生损伤,引起细胞死亡,还可使导致组织损伤。

危险因素

有以下情况者,患放射性皮炎的风险增加:

1、从事射线相关工作的。

2、长期接受放射治疗。

高发人群

1、 好发于从事射线工作的人群。

2、 多见于接受放疗的患者。

总述

放射性皮炎的临床表现多样,可表现为可逆性的红斑、色素沉着及不可逆的毛发脱落、皮肤萎缩,皮脂腺、汗腺的破坏及永久性的毛发缺失,可致放射性坏死,然后形成溃疡,甚至癌肿。

典型症状

1、急性放射性皮炎

主要分为三度

(1)Ⅰ度:局限性水肿性红斑,边界清楚,自觉灼热与瘙痒,常在暴露后6天出现,12天左右达到高峰,3~4周后消退,留有脱屑、色素沉着、暂时性脱毛。

(2)Ⅱ度:局部红肿明显,有水疱形成,破溃后出现糜烂和结痂,自觉明显灼热及疼痛,经1~3个月痊愈。遗留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毛细血管扩张、皮肤萎缩、永久性毛发脱落及瘢痕形成。

(3)Ⅲ度:局部红肿严重,损害累及真皮深部以下,很快出现组织坏死,形成顽固性溃疡。自觉剧痛。愈后留下萎缩性瘢痕、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毛细血管扩张、毛发消失等,部分皮损难以治愈甚至形成永久性溃疡,溃疡和瘢痕部位易发生癌变。

2、慢性放射性皮炎

慢性放射性皮炎表现为皮肤干燥、萎缩,汗腺、皮脂腺分泌减少,皮下组织萎缩及纤维化,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或减退。毛发部位可有毛发稀疏、脱落,指(趾)甲部位可出现条纹、变脆、脱落。严重者可出现顽固性溃疡和继发癌变。

伴随症状

急性放射性皮炎中的Ⅱ、Ⅲ度放射性皮炎可伴全身症状,如乏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血等。

并发症

1、皮肤癌变

常见的有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骨肉瘤、黑色素瘤、纤维肉瘤等。

2、放射性坏死或溃疡

晚期放射性坏死或溃疡可在辐射后数年发生,溃疡很难愈合,自觉疼痛。

3、继发感染

急性放射性皮炎中的Ⅱ、Ⅲ度放射性皮炎可伴有继发感染。

预计检查

当患者出现皮肤红斑、水疱、色素沉着、毛发脱落、皮肤干燥、皮肤萎缩、溃疡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就医时,医生会先询问病史、然后进行体格检查初步了解患者健康状态,如果怀疑放射性皮炎,为了进一步确诊,可能会要求患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体格检查

放射性皮炎无特异性体征,医生可观察到局部皮肤出现红斑、色素沉着、水疱、糜烂、脱屑、结痂、溃疡、皮肤干燥及皮肤萎缩等。

病理检查

1、检查过程

实施病理活检时,医生一般会通过小手术或环钻法取得标本,经固定、切片等程序后在显微镜下观察。

2、检查结果

(1)急性放射性皮炎:表现为表皮出现中度至重度细胞内及细胞间水肿,基底细胞核固缩和液化变性。有丝分裂罕见或缺乏,表皮突扁平或消失,真皮可见明显水肿和各种炎性细胞弥漫性散在分布,血管明显扩张,静脉血栓和微小出血常见。较严重者可累及皮下组织。

(2)慢性放射性皮炎:显微镜下可见表皮萎缩变薄,表皮突消失,真皮浅层纤维性硬化,有大小不等、形状特异多核的成纤维细胞,浅层血管周围有纤维性红染的纤维素蛋白沉积,深层血管内膜增厚,基底细胞液化变性,可见噬黑素细胞。

诊断原则

放射性皮炎目前没有明确的诊断标准,主要通过病史、症状、辅助检查来综合判断。在诊断过程中,需注意与接触性皮炎、湿疹、慢性光化性皮炎、红斑狼疮等基本进行鉴别。

鉴别诊断

1、接触性皮炎

接触性皮炎是指皮肤接触某些外源性物质后引起的皮肤炎症反应,表现为接触部位出现境界清楚的红斑、丘疹、丘疱疹或水泡、大疱,皮损形态较单一。结合患者接触史、临床表现以及去除接触后并经适当处理后皮损很快消退等特点,可以进行鉴别。

2、湿疹

湿疹一般表现为对称性、多形性皮疹,伴剧烈瘙痒。急性期有明显的渗出倾向,慢性期有苔藓样变皮损等特征。苔藓样变临床表现为皮肤增厚、粗糙及皮纹加深等。根据临床表现一般可以进行鉴别诊断。

3、 慢性光化性皮炎

慢性光化性皮炎主要发生在暴露部位,如手臂、面、头等,其特点为持久性湿疹样损害,可伴有浸润性斑块或丘疹,正常皮肤的光实验显示户外紫外线(UVB)照射正常皮肤的最小红斑量减少,病理学表现为慢性湿疹样改变。根据临床表现、病理学特征可进行鉴别。

4、 红斑狼疮

红斑狼疮好发于育龄期女性,损害过程缓慢,一般表现为一个或数个丘疹,逐渐扩展成斑块,边缘发展,中央萎缩,常伴有毛细血管扩张。血清学中可检测出特异性抗体,糖皮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治疗有效。根据好发人群、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可进行鉴别。

治疗原则

放射性皮炎的治疗应根据不同的类型,遵循不同的治疗原则。急性放射性皮炎应保护受损皮肤,避免局部刺激。而慢性放射性皮炎的治疗以保护和保湿为主,应避免破损。常使用药物进行治疗,必要时还可进行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

红肿显著时可用扑粉和振荡剂,渗出明显时可用3%硼酸溶液湿敷,无明显渗出时可外用糖皮质激素霜剂。

相关药品

泼尼松、炉甘石洗剂、3%硼酸溶液

手术治疗

1、对于长期不愈合的慢性溃疡(>3个月)或角化过度型皮损,应做手术切除并植皮以促进愈合,并排除有无肿瘤的存在。

2、对于局部组织已经发生癌变的,应考虑手术切除,防止肿瘤转移。

其他治疗

放射性皮炎继发的慢性溃疡,可采用氦-氖激光治疗。

治疗周期

受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案、治疗时机、个人体质等因素影响,存在个体差异,没有确定的治疗周期。

治疗费用

治疗费用可存在明显个体差异,具体费用与所选的医院、治疗方案、医保政策等有关。

一般预后

放射性皮炎因长期或短期内接受大剂量射线或接受放射治疗累积量过大所致,一般很难根治。本病不能自愈,严重者并发皮肤癌变,危及患者生命。须积极就医治疗,部分患者可治愈,部分患者会遗留皮肤萎缩,皮脂腺、汗腺的破坏及永久性的毛发缺失。

危害性

放射性皮炎可并发皮肤癌变,可危及患者生命。

治愈性

部分放射性皮炎经积极治疗后可以慢慢好转。

治愈率

暂无大样本数据研究。

后遗症

放射性皮炎可遗留皮肤萎缩,皮脂腺、汗腺的破坏及永久性的毛发缺失。

总述

放射性皮炎患者应在生活中保持良好的心态,家属应多关心、安慰患者,使其积极配合治疗。同时应遵医嘱用药、定期复查。

心理护理

1、心理特点

(1)放射性皮炎患者多为肿瘤化疗人群,这类人群通常心理压力较大,患者多出现对生活的消极态度、焦虑、悲观情绪、甚至产生恐惧心理,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心理护理。

(2)放射性皮炎皮损部位可出现变黑、破溃、水肿等不适症状,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患者容易烦躁。

2、护理措施

(1)患者自身应该正视疾病,保持积极良好的心态,避免不良情绪的刺激,对疾病治疗有信心,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2)家属应从多方面积极开导患者,多支持、多理解,调动患者主动积极配合治疗。

(3)患者在日常生活中可参加绘画、书法等艺术活动,分散注意力,放松心情。

用药护理

1、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注意尽量避免用于皮肤破溃处,避免长期、大量使用,有感染者最好不用。

2、长期口服泼尼松可能发生的常见不良反应有高血压、水钠潴留、糖耐量受损、食欲增加、体重增加、骨质疏松等,在用药过程中须注意监测药物不良反应,严格遵医嘱用药,不能私自停药。

术后护理

1、注意保持创口卫生清洁干燥,遵医嘱服用相应预防感染的药物。

2、根据患者自身情况,可适当下床活动,锻炼身体,同时避免深静脉血栓形成。

3、患者若出现伤口渗血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生活管理

1、患者应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

2、对于皮损部位,注意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避免搔抓。

3、日常生活中应穿宽松、柔软的棉质衣服,避免放射部位摩擦。

4、日常生活中锻炼要适度,以运动后不感到疲劳、自觉舒适为宜。

5、生活中要注意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流通,减少化学性物质和物理性物质的刺激,如避免用肥皂等刺激性洗涤用品清洗皮肤、避免在日光下直晒。

复诊须知

放射性皮炎可导致皮肤癌变,应定期随访监测,以便医生了解疾病的进展。

饮食建议

1、进食清淡、低脂、易消化的高蛋白、高能量的食物,如牛奶、瘦肉、蛋类、豆类。

2、多进食新鲜蔬菜和水果。

预防措施

放射性皮炎的发病与射线有关,可进行有效预防。

1、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加强防护措施。

2、从事放射线的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一旦发现有病变倾向,应及时休息,必要时可调整岗位。

3、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若暴露部位出现新生物,应密切随访观察,防止癌变。

4、接触射线辐射的相关人员应避免使用含金属产品,如香水等增加射线吸收的物质。

5、仔细观察放疗后皮肤改变,若有皮肤症状,应及时处理,并定期随访。

6、若发生放射源泄露事件,应立即做好防护并脱离辐射源或污染区。

家庭处理

放射性皮炎的临床症状一般并不危及,但当出现皮肤坏死等严重症状时,应急诊就诊或拨打急救电话。

门诊指征

1、局部皮肤表现为红斑、水疱、糜烂、结痂、脱屑、瘢痕、溃疡、色素沉着。

2、局部皮肤瘙痒、灼热、疼痛。

3、毛发稀疏、脱落、皮肤干燥、皮肤萎缩,指(趾)甲出现条纹、变脆、脱落。

4、出现全身症状,如乏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血等。

以上需及时就医咨询。

就诊科室

1、当出现皮肤坏死等情况时,请及时急诊科就诊。

2、当病情平稳时,可选择皮肤科就诊。

就医准备

1、请提前预约挂号,携带好身份证、医保卡、就诊卡等。

2、就诊时尽量穿宽松的医务,医生会进行体格检查。

3、就诊时尽量保持空腹。

4、若既往确诊为放射性皮炎或近期有其他就诊经历,请携带相关的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

5、若近期有服用药物,请携带药盒或准备药名。

6、请记录好所要询问的问题及相关症状。

7、可安排家属协同就诊。

医生可能问哪些问题

1、您是哪里不舒服?

2、您这种症状出现多久了?以前有过这种情况吗?

3、您是否从事射线相关职业?您是否接受过放疗?

4、您是否在别的医院就诊过?有没有做什么检查和处理?

5、近期是否使用什么药物?用药后有缓解吗?

患者可以问哪些问题

1、我得的是什么病?为什么会得这种病?这是一种什么病?

2、我的病情严重吗?能治好吗?会复发吗?

3、我需要做哪些检查?多久能够出结果?这些检查会对我的身体造成伤害吗?

4、我应该如何治疗?需要住院吗?

5、我需要用哪些药? 有没有什么副作用?需要长期用吗?医保能报销吗?

6、这个病需要手术吗?手术风险大吗?做了手术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手术疗效怎么样?如果不做手术会有什么后果?

7、这个病对我以后生活会有什么影响吗?

8、我需要复查吗?多久复查一次?需要复查哪些项目?

9、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