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
本品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开水冲服,一次7.5g,一日3-4次。
OTC甲类 中成药 医保乙类
3.45元-94.50元
东泰、顺健、药芝林、中大、太极
每袋装7.5g。
密封。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三级甲等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