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高血压,心力衰竭。
口服,用量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宜一次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开始均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处方药 西药 医保甲类
2.50元-90.33元
开博通、金石普利
(1)12.5mg;(2)25mg;(3)50mg。
遮光,密封保存。
中日友好医院 三级甲等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骨髓抑制。
(2)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2)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内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
(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3)孕妇吸收ACEⅠ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
11、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12、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13、药物过量:逾量可致低血压,应立即停药,并扩容以纠正,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1、较常见的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咳嗽。
(4)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4)心率快而不齐。
(5)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