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慢性功能性便秘。
口服。成人起始量:每日15-30毫升(相当于10-20克乳果糖),维持量:每日7.5-15毫升(相当于5-10克乳果糖)。
OTC甲类/处方药 西药 医保乙类
19.06元-118.00元
美罗、拉韦、杜密克
(1)10ml:5g;(2)100ml:50g;(3)100ml:66.7g。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婴幼儿及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儿童服用本品时应慎重。
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
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妊娠3个月以上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老人及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电解质水平。
5、本品如用于乳果糖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
6、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7.服用本品期间,排便反射可能被改变。
8.患有胃心综合症(勒姆里尔德综合征)的患者,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如该类患者在服用本品时出现腹胀或者胀气,应减少剂量或停止服用本品。
9.固定剂量长期服用或滥用本品,将导致腹泻和电解质失衡。
10.瓶盖打开后,应在三个月内用完。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患有急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肠梗阻或者亚阻塞综合症、消化道穿孔或者消化道穿孔风险、阑尾炎、不明原因的腹痛、急腹痛及同时使用其他导泻剂者禁用。
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病、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
3、对乳果糖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4、对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果糖不耐受者、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症患者禁用。
5、尿毒症患者禁用。
乳果糖不被吸收,中等剂量的乳果糖可能出现轻微的腹痛和烧灼感。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痛、腹泻以及电解质紊乱等。治疗初期容易发生。
治疗肝性脑病时,有报道极少数病例发生高钠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