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口服。
1、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0.1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0.6-1.2g,维持剂量为一日0.2-0.6g。
2、止呕,一次0.1-0.2g,一日2-3次。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处方药 西药 医保乙类
41.00元-60.00元
信谊、齐鲁
(1)10mg;(2)100mg。
遮光,密封保存。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