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用于各种剧痛,如创伤性疼痛、手术后疼痛、麻醉前用药,或局麻与静吸复合麻醉辅助用药等。
2、对内脏绞痛应与阿托品配伍应用。用于分娩止痛时,须监护本品对新生儿的抑制呼吸作用。
3、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时,常与氯丙嗪、异丙嗪组成人工冬眠合剂应用。
4、用于心源性哮喘,有利于肺水肿的消除。
5、慢性重度疼痛的晚期癌症病人不宜长期使用本品。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1、镇痛:注射,成人肌内注射常用量:一次25-100mg,一日100-400mg;极量:一次150mg,一日600mg。静脉注射成人一次按体重以0.3mg/kg为限。
2、分娩镇痛:阵痛开始时肌内注射,常用量:25-50mg,每4-6小时按需重复;极量:一次量以50-100mg为限。
3、麻醉前用药:30-60分钟前按体重肌内注射1.0-2.0mg/kg。麻醉维持中,按体重1.2mg/kg计算60-90分钟总用量,配成稀释液,成人一般以每分钟静滴1mg,小儿滴速相应减慢。
4、手术后镇痛:硬膜外间隙注药,24小时总用量按体重2.1-2.5mg/kg为限。
5、晚期癌症病人解除中重度疼痛:因个体化给药,剂量可较常规为大,应逐渐增加剂量,直至疼痛满意缓解,但不提倡使用。
盐酸哌替啶片: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50-100mg,一日200-400mg。
2、极量:一次150mg,一日600mg。
3、小儿每公斤体重一次以1.1-1.76mg为度。
4、对于重度癌痛病人,首次剂量视情况可以大于常规剂量。
处方药 西药 医保甲类
5.40元-32.40元
青海制药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1)1ml:50mg;(2)2ml:100mg。
盐酸哌替啶片:50mg。
密闭保存。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三级甲等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条例,医院和病室的贮药处均须加锁,处方颜色应与其他药处方区别开。各级负责保管人员均应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使用该药医生处方量每次不应超过3日常用量。处方留存三年备查。
2、未明确诊断的疼痛,尽可能不用本品,以免掩盖病情贻误诊治。
3、肝功能损伤、甲状腺功能不全者慎用。
4、静脉注射后可出现外周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尤其与吩噻嗪类药物(如氯丙嗪等)以及中枢抑制药并用时。
5、本品务必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停用14天以上方可给药,而且应先试用小剂量(1/4常用量),否则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严重的并发症,临床表现为多汗、肌肉僵直、血压先升高后剧降、呼吸抑制、紫绀、昏迷、高热、惊厥,终致循环虚脱而死亡。
6、注意勿将药液注射到外周神经干附近,否则产生局麻或神经阻滞。
7、不宜用于PDA,特别不能做皮下PDA。
1、室上性心动过速、颅脑损伤、颅内占位性病变、慢性阻塞性肺疾患、支气管哮喘、严重肺功能不全等禁用。
2、严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
1、本品的耐受性和成瘾性程度介于吗啡与可待因之间,一般不应连续使用。
2、治疗剂量时可出现轻度的眩晕、出汗、口干、恶心、呕吐、心动过速及直立性低血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