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既往健康的成人和5岁及以上儿童单纯性甲型和乙型流感患者,或存在流感相关并发症高风险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儿童流感患者。
1、在症状出现后48小时内单次服用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应避免本品与乳制品、钙强化饮料、含高价阳离子的泻药、抗酸药或口服补充剂(如钙、铁、镁、硒或锌)同时服用。
2、本品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12岁),基于体重的给药方案如下:
(1)80kg>患者体重≥20kg,推荐单次口服剂量40mg。
(2)患者体重≥80kg,推荐单次口服剂量80mg。
剂量调整:不建议降低本品的剂量。
肾功能损害
尚未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研究本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在肌酐清除率(CrCl)≥50mL/min的患者中,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未发现肾功能对巴洛沙韦的药代动力学产生有临床意义的影响。尚未评价重度肾损害对玛巴洛沙韦或其活性代谢物巴洛沙韦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肝功能损害
无需调整轻度(Child-PughA级)至中度(Child-PughB级)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用药剂量。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对本品进行研究。
处方药 西药 医保乙类
240.00元-980.00元
速福达
20mg。
密闭,不超过25℃保存。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三级甲等
1、超敏反应
在本品的上市后用药经验中报告了速发过敏反应、荨麻疹和血管性水肿病例。如果发生或疑似发生类似过敏的反应,应给予适当的治疗。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发生超敏反应的患者。
2、细菌性感染的风险
没有证据表明本品对除流感病毒以外其他病原体引起的疾病有效。严重细菌性感染可能以流感样症状起病,与流感并存或作为流感并发症出现。没有证据表明,本品可防止发生此类并发症。处方医师应警惕潜在的继发性细菌性感染,并在合适时给予治疗。
3、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尚未开展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影响的研究。
4、其他
流感病毒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诸如病毒类型或亚型、出现耐药性或病毒毒力变化等因素可能削弱抗病毒药物的临床获益。在决定是否使用本品时,应考虑有关流行的流感病毒株药敏性的可用信息。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临床试验
本品的总体安全性特征基于19项临床试验中2598例接受本品治疗的受试者的数据。其中成人和青少年受试者2272例,儿科受试者(<12岁)326例。
流感的治疗
安全性特征基于在成人和青少年患者中开展的3项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的合并数据(研究1518T0821、1601T0831和1602T0832),这3项研究中共1640例患者接受本品治疗。这些患者包括既往健康的成人和青少年,以及发生流感相关并发症风险较高的患者,例如老年患者和慢性心脏病或呼吸系统疾病患者。1334例患者(81.3%)为≥18岁至≤64岁成人,209例患者(12.7%)为≥65岁成人,97例患者(5.9%)为青少年(≥12岁至<18岁)。其中,1440名患者接受40mg和80mg剂量的本品,各100名患者接受10mg或20mg剂量。高危患者与既往健康成人和青少年的安全性特征类似。
在3项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成人和青少年受试者中发生率至少为1%的不良事件(不考虑因果关系)包括腹泻、支气管炎、恶心、鼻窦炎、头痛。
基于一项活性对照、双盲研究(CP40563),在该研究中,共有115例患者接受了推荐剂量的本品,研究结果显示未在1至<12岁的儿童中发现药物不良反应。
上市后经验
在本品上市后使用期间,发现以下不良反应。由于这些反应是自愿报告,其来源的人群大小未知,所以无法可靠估计其发生率或确定其与本品暴露之间的因果关系。
全身:面部、眼睑或舌头肿胀、发音困难、血管性水肿、速发过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性休克、类速发过敏反应。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皮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
胃肠系统疾病:呕吐、血性腹泻、黑粪症、结肠炎。
精神病:谵妄、行为异常和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