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舒单抗注射液,西药名。为肌肉-骨骼系统药物。用于骨折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及骨折高风险的男性骨质疏松症。
肌肉-骨骼系统药物
处方药 西药 医保乙类
医保乙类
550.00元-850.00元
活性成份:地舒单抗(RANK配体的免疫球蛋白G2全人源单克隆抗体)。
辅料:冰醋酸、氢氧化钠、山梨醇、聚山梨酯20和注射用水。
澄清、无色至淡黄色溶液。
1、用于骨折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在绝经后妇女中,本品可显著降低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的风险。
2、用于骨折高风险的男性骨质疏松症。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60mg,单次皮下注射,每6个月给药一次,注射部位为大腿、腹部或上臂部。
患者必须充分补充钙和维生素D。
尚未确定接受骨质疏松症抗骨吸收治疗(包括地舒单抗和双膦酸盐)的最佳总治疗时间。应基于个体患者的风险获益比,定期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尤其是接受5年及以上治疗后。
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肝功能损害患者:尚未在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研究地舒单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用药(年龄≥65岁):老年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给药途径:皮下给药,应由医务人员实施。
在给药前应检查溶液。如果含有颗粒、浑浊或变色,请勿注射。本品禁止摇晃。为避免注射部位不适,应在注射前使预充式注射器达到室温(最高25°C),并缓慢注射。请注射预充式注射器中的全部药液。
应该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处理任何未使用的药品或废弃物。
由于未开展相容性研究,本品禁止与其他药品混合。
60mg(1.0ml)支(预充式注射器)。
于2℃-8℃冰箱内保存,请勿冷冻。
将容器放置在原纸盒包装中,避光保存。
36个月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S20170038。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200019。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三级甲等
本品最常见(见于大于1/10的患者)的不良反应包括肌肉骨骼疼痛和肢体疼痛。在使用本品的患者中已有偶见蜂窝织炎病例,罕见低钙血症、超敏反应、颌骨坏死和非典型股骨骨折病例的报告。
1、对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禁。
2、低钙血症者慎用。
在一项相互作用研究中,本品对咪达唑仑(经细胞色素P450 3A4「CYP3A4」代谢)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这表明本品不会影响经CYP3A4代谢的药物的药代动力学。
没有地舒单抗与激素替代治疗药物(雌激素)合用的临床数据;但认为发生药效学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低。
在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妇女中,根据一项转换研究的数据(阿仑膦酸钠转换到地舒单抗),先前阿仑膦酸钠治疗对地舒单抗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无影响。
1、治疗前须纠正低钙血症。
2、如出现蜂窝织炎的症状和体征,建议立即就医。
3、如口腔内有未愈合的开放性软组织病变应推迟开始治疗/新疗程的时间。
4、治疗期间保持良好口腔卫生、接受常规口腔检查和报告口腔症状。
5、治疗期间出现耳部症状应考虑发生外耳道骨坏死的可能性。
6、治疗期间建议患者报告新发或不寻常的股部、髋部或腹股沟疼痛。
7、在终止本品治疗后可能会发生多发性椎体骨折(MVF),特别是对于有椎体骨折史的患者。建议患者在没有医生建议的情况下不要中断本品治疗。
8、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不应接受其他含地舒单抗的药物的合并治疗。
1、妊娠期用药
尚无孕妇使用地舒单抗的数据或数据尚不充分。孕妇和有生育能力且未进行避孕的女性禁用本品。动物研究表明本品具有生殖毒性。建议女性患者避免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5个月内怀孕。由于单克隆抗体透过胎盘转运会随着妊娠的进展逐渐增加,妊娠晚期的量最大,因此本品的任何效应可能在妊娠中期和晚期更大。
2、哺乳期用药
尚不清楚地舒单抗能否经人乳分泌。由于本品可能会对哺乳婴儿导致不良反应,应决定停止哺乳,还是停止本品治疗。应权衡哺乳对新生儿/婴儿获益以及本品治疗对女性患者的获益,然后决定停止哺乳,还是停止本品治疗。
3、生育力
尚无地舒单抗对人类生育力影响的数据。
由于存在严重的高钙血症以及潜在的骨骼生长抑制和牙齿萌出缺乏的安全性问题,本品不应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
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未观察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总体差异。
在年龄75岁以上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妇女中,本品可降低新发椎体骨折(64%)和非椎体骨折(16%)发生率。在一项事后分析中,本品也可降低髋部骨折发生率(62%)。
没有药物过量的临床研究经验。地舒单抗在临床研究中的用药剂量高达180mg每4周一次(6个月的累积剂量高达1080mg),未观察到其他不良反应。
1、吸收
皮下注射1.0mg/kg剂量(大约相当于批准剂量60mg)后,基于AUC的暴露量为相同剂量水平静脉给药时的78%。皮下注射60mg剂量后,在第10天(范围2-28天)达到最大血清地舒单抗浓度(Cmax),Cmax为6μg/ml(范围1-17μg/ml)。
2、生物转化
地舒单抗仅由氨基酸和碳水化合物组成,为天然免疫球蛋白,不太可能经肝脏代谢机制清除。预计地舒单抗的代谢和清除与免疫球蛋白的清除途径相同,可降解为小肽和单个氨基酸。
3、清除
在达到Cmax后,血清水平在3个月(范围:1.5-4.5个月)内逐渐下降,半衰期为26天(范围:6-52天)。53%患者在给药后6个月时无法检测到地舒单抗。
60mg每6个月一次、多次给药后,未观察到地舒单抗的累积或药代动力学特征随时间推移的变化。地舒单抗结合抗体的产生对地舒单抗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且男性与女性之间的药代动力学相似。年龄(28至87岁)、人种和疾病状态未显示对地舒单抗的药代动力学有显著影响。
基于AUC和Cmax,观察到了体重越大则暴露量越小的趋势。但基于骨转换标志物和BMD升高药效学作用在较宽的体重范围内是一致的,该趋势被认为无临床重要意义。
4、线性/非线性
在剂量探索研究中,地舒单抗的药代动力学呈非线性、剂量依赖性。剂量或浓度越高,清除率越低,但剂量大于等于60mg时,暴露量大致以与剂量成比例的方式增高。
5、肾功能损害
在一项针对55名不同肾功能程度患者(包括接受透析的患者)的研究中,肾功能损害程度对地舒单抗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
6、肝功能损害
未专门在肝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研究。一般而言,单克隆抗体不经肝代谢机制清除。预计肝功能损害对地舒单抗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
地舒单抗可与核因子-κB受体活化因子配体(RANKL)结合。RANKL是一种对破骨细胞的形成、功能和存活发挥关键作用的跨膜或可溶性蛋白。破骨细胞在体内负责骨吸收。地舒单抗能够阻断RANKL激活破骨细胞及其前体表面的受体RANK,阻断RANKL/RANK相互作用可抑制破骨细胞形成、功能和存活,从而减少骨吸收,增加骨皮质和骨小梁的骨量和强度。
1、重复给药毒性
30-48月龄食蟹猴(相当于人类青少年)皮下注射地舒单抗1、10、50mg/kg,每4周1次,连续12个月,在10、50mg/kg剂量下,食蟹猴股骨、胫骨、胸骨出现药物相关性改变,包括骨骺生长板增大、该区域软骨破裂降低,破骨细胞和成骨细胞减少。50mg/kg剂量下未见对雄性动物生育力的明显影响。各剂量组动物均检测到高比例的阳性抗药抗体,导致药物清除率升高、药理活性下降,未见免疫复合物沉积。本试验NOAEL值为50mg/kg(按mg/kg计算,高于人体推荐剂量60mg的50倍)。
2、遗传毒性
尚未开展地舒单抗的遗传毒性研究。
3、生殖毒性
雌性食蟹猴自交配前两个月经周期至交配后20天,每周1次,连续皮下注射地舒单抗最高达12.5mg/kg(按mg/kg计算,高于人体推荐剂量60mg的13倍),未见对雌性动物生育力的不良影响。食蟹猴自妊娠20至50日,每周1次连续皮下注射地舒单抗2.5、5、12.5mg/kg,未引起母体毒性、发育毒性或致畸性作用。食蟹猴自妊娠20日至分娩,每月1次皮下注射地舒单抗50mg/kg(按mg/kg计算,高于人体推荐剂量的50倍),妊娠期流产、死胎、产后死亡率升高,幼仔生长缓慢,腋窝、腹股沟、下颌及肠系膜淋巴结缺失,骨骼生长异常、骨强度降低、造血功能下降、牙齿发育不良、牙齿排列不齐。从出生至1月龄,幼仔体内可检测到地舒单抗,浓度为母体水平的22-621%。幼仔从出生至6月龄恢复期时,骨质及骨骼强度可恢复正常,对牙齿萌出未见不良影响,但仍存在牙齿发育不良及髓外造血;腋窝和腹股沟淋巴结仍缺失,下颌及肠系膜淋巴结可见,但体积小;在恢复期1只动物中,观察到多种组织的微小至中度矿化。分娩前未见对母体的损害,分娩期间母体的不良反应发生不频繁。产后14天(距最后给药日1个月)母体乳汁中可检测到地舒单抗,乳汁/母体血清比为0.48%。母体乳腺发育正常。由于本试验仅50mg/kg单一剂量,因此未确定胎仔NOAEL值。在子宫内暴露于地舒单抗的雌性幼仔,在6月龄时乳腺病理学检查未见异常,但对幼仔发育及泌乳未进行充分评估。
4、致癌性
尚未在动物中开展地舒单抗的长期致癌性研究。